2016年8月7日 星期日

皮卡丘到寶可夢


今天8/6日是台灣 Pokémon Go開放遊戲的時間!一時路人手機多數都是開著PM Go的螢幕。怪物出現的地點就會像是下圖(在大安森林公園)那樣,大家在此等待怪物出現準備捕獲。我臉書也被這個消息洗版。








這圖是我抓到的一部份怪物







這是遊戲與現實地圖的組合。走進(一定要很近)藍色點就是可以去撿一些寶物或道具,紅色塔那是道場,如果看到有發出許多光芒的地方,那裡就是有神奇寶貝會出現的地方,必須趕快趕到那裡,才有機會抓到怪物。



道場會有守護者與怪物,這是其中一個。





廣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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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實境或者擴增實境的遊戲再次擴大遊戲的可能性,而這次這個PMGO,更是改變了「在家」或是「在電腦或手機前」的遊戲方式。這種「行動」遊戲與實境的配合,不只是載具的移動,更是需要人的移動。

根據我的觀察,大概只有走路跟騎機車比較容易玩這個遊戲,開車很容易過快而跳過地點。你在捷運內是無法玩這個遊戲的,因為缺乏GPS。火車與高鐵我是還沒測試過,但是我猜會因為移動過快,很容易就錯失可以捕獲的怪物。

回想起來,皮卡丘是一個動漫。動漫就是一個虛擬與想像。如今變成手機遊戲,似乎也是虛擬與想像。但是在現今的科技輔助下,把實境與遊戲結合起來了。雖說這種技術叫做擴增實境,但是我以為這應該稱作「擴增虛擬」(到實境)。因為這根本就是一種將虛擬部份具現的遊戲。

廣告影片當然拍得比較誇張,但實際上,我們到達一個道場或怪物出現的地方,如果沒有手機程式的顯示,那裡其實不存在任何實際的PMGo的情境。你只會看到(像第一張圖)一堆人聚集在那裡,拿著手機不知道在幹麻。就像我剛剛回家時,經過一家蠻有名的碗粿店,旁邊圍了一堆人,沒有人買東西,也沒有人真的拿出什麼道具來抓怪物,地上也沒有任何怪物出現。

真正的遊戲只出現在手機螢幕中!而原本可以騎著馬或者使用滑鼠與鍵盤操作人物走動的方式,在這遊戲中玩家卻要靠著自己的腳走到某個地方,逛著街道來玩遊戲(好累,我走一圈大安森林公園後,腿就開始酸了)。

這是虛擬遊戲被擴大到街道,擴大到需要用人類真正的腳去移動(之前的Wii也是這樣,只是受限於機器,還是得在家,沒辦法出門玩)。於是,皮卡丘與妙蛙種子等虛擬怪物原本存在固定的螢幕前,現在出現在公園、便利商店等等附近。你宅在家裡是無法好好玩這個遊戲的。

於是,這個遊戲的意義或許標示著一個未來的趨勢,但我還無法想像,可是我知道這類遊戲已經開始改變人對於虛擬與真實的界線與互動方式了。當皮卡丘不只是一個在電視或電腦螢幕出現的卡通怪物,而是會在街頭隨「機」出現的寶可夢時,你還能說這是「虛擬」或「假的」嗎?這種行為已經是一種社會「事實」了,而且玩家都出現在你面前,一如卡通中小志與火箭戰隊之間的戰鬥,這不只是虛擬畫面或一張張切換的動漫了。

我們像卡通中的小志一樣出發到各地發現怪物,投出寶貝球試圖捕捉神奇寶貝。或者在某個GYM(道場)防守剛剛走過來陌生人的挑戰。這樣的行為引發的不只是遊戲內部的問題,也不只是透過網路傳輸的語言/音的叫囂互罵(還記得「Taiwan NO.1」的美國人嗎?),那是(透過螢幕延伸出來)面對面的互動的問題。這甚至讓許多機構(至少我已經看到交通部、國防部、台鐵、捷運等等、還有一些廟宇)發出了公告或聲明,不能在機構某些地方玩這個遊戲。

這些真實的機構與行為都是因為這個「虛擬」遊戲而被牽動與交涉。「PM GO!」這類遊戲確確實實「存在」,這如同一個宗教行為般,行為者的意向性目標沒有實際與可觀察的真實,但是你知道那存在(手機螢幕與軟體中)---看不見不代表不存在,更何況可以從螢幕中看見。